江西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現“產權新突破”

中國江西新聞網
2008-07-22
閱讀次數:2862
閱讀字體 【

    產權是現代市場經濟的核心,產權明晰是市場經濟活力的源泉。國家林業(yè)局局長賈治邦說,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明晰產權。專家表示,這標志著我國農村改革已從承包制的層面推進到了全面的產權改革層面。

    從已經先行試點的江西、福建等地的實踐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看,這一產權突破已經實現,并將繼續(xù)為林業(yè)、農業(yè)帶來巨大變革。

    采伐公示和產權交易突破林木“變現難”

    江西永修縣農民徐京發(fā)墾荒造林11萬畝,創(chuàng)造財富上億元,曾獲聯合國優(yōu)秀林農獎、全國勞動模范稱號。但因為采伐限額困擾,他臨終前連治病的錢都沒有。上世紀90年代,我國西北幾位治沙英雄苦心造林,建起“綠色銀行”,但因為無法提現,林子成了沒有經濟回報的“吃錢老虎”,自己則成了“負翁”。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后,長期困擾我國的“木材變現難”問題將逐漸成為歷史。根據《森林法》規(guī)定,我國木材實行限額砍伐,國家每年根據當年木材生長量向各地下達木材砍伐額度。由于砍伐額度小,暗箱操作多,很多農民多年都拿不到砍伐指標。同時,由于稅費負擔重,即使拿到了砍伐指標,砍下木材來,農民所獲也很少。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對此明確規(guī)定,要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機制。要編制森林經營方案,改革商品林采伐限額管理,實行林木采伐審批公示制度,簡化審批程序,提供便捷服務。這為砍伐指標下達方式的改革和完善指明了方向。為了保障農民的收益權,《意見》還明確提出逐步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比例,嚴格禁止亂收費、亂攤派。

    《意見》對林木流轉制度建設的規(guī)定更為木材變現提供了極大方便。林業(yè)是一個生產周期長的產業(yè),投資變現需要幾年乃至幾十年的時間?!兑庖姟诽岢黾涌炝值?、林木流轉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產權交易平臺;加強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加快建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師制度和評估制度等,為林木資產變現提供了可能,林農無須采伐就可以把山上的林木變成活的資金,林業(yè)生產有望從資源經營轉變?yōu)橘Y產經營。

    據統計,江西目前已建有38個林業(yè)產權交易中心(要素市場),已交易山林3598宗,面積65.29萬畝,交易金額達11.13億元。

    林權證抵押突破農民、農業(yè)“貸款難”

    農民貸款沒有抵押物,金融機構不敢放貸,這是我國農村金融發(fā)育困難乃至“三農”發(fā)展的重要“瓶頸”。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在這方面的突破,也為這個難題的解決提供了可能。從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開始,中國農民貸款終于有了新的抵押物。

    明晰產權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核心。林改明確承包關系后,要依法進行實地勘界、登記,核發(fā)全國同式樣的林權證。根據《物權法》規(guī)定,林地承包經營權雖是由林地所有權派生的用益物權,但這種物權仍然相對完整,林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比較充分的處置權。

    《意見》明確規(guī)定:“在不改變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經營權人可以依法對擁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進行轉包、出租、轉讓、入股、抵押或作為出資、合作條件,對其承包的林地、林木可依法開發(fā)利用?!睆亩鵀榱值?、林木的抵押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保障。

    為了讓林權抵押成為現實,《意見》十七條還專門規(guī)定,金融機構要開發(fā)適合林業(yè)特點的信貸產品,拓寬林業(yè)融資渠道。加大林業(yè)信貸投放,完善林業(yè)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大力發(fā)展對林業(yè)的小額貸款。完善林業(yè)信貸擔保方式,健全林權抵押貸款制度。

    江西省林業(yè)廳數據顯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后,全省加快配套改革,積極推進林業(yè)投融資改革。目前,江西全省共有78個縣開展了林權抵押貸款業(yè)務,通過抵押3378宗74萬畝林地,發(fā)放貸款23億元。

    在福建,閩北重點林區(qū)南平市還相繼建立了多家民營擔保公司,由這些擔保公司代林農向銀行申請貸款,林業(yè)部門則提供林木資產評估和林權證登記、管理的確認,并承諾林權證在抵押貸款期間不予發(fā)放林木采伐證、不予辦理林木所有權轉讓變更手續(xù)。

    林業(yè)專家和“三農”專家表示,森林資源資產擔保貸款、林權證抵押貸款解決了林區(qū)貸款找不到抵押物的難題,實現了中國林業(yè)發(fā)展史和農村信貸史的兩大突破。

    產權明晰突破“造林難”

    “還權于民讓利于民讓出萬民造林熱,分山到戶發(fā)證到戶發(fā)起千戶創(chuàng)業(yè)潮?!苯魇°~鼓縣林區(qū)一農民家的對聯,道出了林改后全社會造林積極性的高漲。

    林改前,不少集體林區(qū)普遍存在“三難”:即造林難,群眾不愿造林,集體無力造林,林業(yè)部門沒錢造林;護林難,群眾護林積極性不高,盜砍濫伐屢禁不止;防火難,森林火災時有發(fā)生,甚至出現“干部打火、群眾觀火、領導惱火”的現象。造林主體是政府,以致“年年造林不見林”。林改使這種情況在林區(qū)得到徹底改變。

    隨著林權得以明晰,森林資源逐漸成為林地、林木擁有者的經營性資產,實現了資源資產化,林農也對生產經營增加了投入,從而導致林地林木全面升值。在江西,荒山租賃由林改前每年每畝不足8元提高到20多元,荒山流轉價格由林改前的平均每畝50元提高到200元,杉木流轉價格由林改前的每畝600元上升到1300元。

    受林改政策拉動,江西主要木材市場的實際價格升高近50%。這推動那些以木材為原料的加工企業(yè)開始考慮投入資金,建立自己的原料林基地,或者與林場、農戶聯合,采取“企業(yè)+基地+農戶”的模式,合作建設工業(yè)原料林基地,從而大大推動了貿工林一體化的林業(yè)產業(yè)體系的形成。

    江西省林業(yè)廳廳長劉禮祖說,林改后,勞動力、資金等生產要素向林業(yè)積聚的態(tài)勢明顯,江西林業(yè)的投資主體正從以政府為主向以社會為主轉變,部門辦林業(yè)正向社會辦林業(yè)轉變。據國家統計局江西調查總隊和江西省林業(yè)廳的調查顯示,林改以來,江西全省人工造林面積連創(chuàng)新高,2008年將達到500萬畝,其中個體、企業(yè)投資造林居功至偉,占造林總面積近82%。以每畝投資200元計,社會投入造林資金達10億元。

    作者:林艷興 劉晨
   來源:新華網江西頻道


資訊,會議,會展服務

杭迺懿  13481109710 
 




 

     

 
 
Copyright © 2000-2012 Sinoinfo Ecommerc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廣西華訊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備案號: 桂ICP備15007906號-11     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0299號
電話:0771-5553301    傳真:0771-5553302
網址:furrymenstudios.com    郵箱:rosin@rosin-china.com